湖南這7名黨員干部酒駕醉駕被通報!|每日訊息
2023-04-26 08:49:17 來源:紅網
岳陽經開區通報4起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典型案例
(資料圖片僅供參考)
“五一”將至,為進一步嚴明紀律,強化警示教育,深入推進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專項治理工作走深走實,現將經開區4起酒駕醉駕典型案例通報如下:
一、區開發建設局黨組副書記、副局長周勝華酒駕。2022年4月6日20時19分,周勝華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,經檢測,血液中酒精含量為67mg/100ml,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。公安機關對其做出暫扣駕駛證6個月,罰款2020元的行政處罰。2023年1月,周勝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。
二、區自然資源局一級主任科員陳凱旋酒駕問題。2022年5月7日,陳凱旋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,經檢測,血液中酒精含量為41mg/100ml,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。公安機關對其做出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、罰款1500元的行政處罰。2023年3月,陳凱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。
三、區自然資源局副局長李良華酒駕問題。2022年9月23日,李良華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,經檢測,血液中酒精含量為31mg/100ml,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。公安機關對其作出暫扣駕駛證6個月,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。2023年3月,李良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。
四、區木里港管理處應急辦工作人員毛強醉駕問題。2021年11月30日,毛強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,經檢測,血液中酒精含量為82.48mg/100ml,屬于醉酒駕駛。公安機關給予其吊銷駕駛證的行政處罰;檢察院認定毛強實施了危險駕駛的行為,但其情節較輕,并自愿認罪認罰,決定對毛強不予起訴。2023年2月,毛強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、政務撤職處分。
桑植縣關于3起黨員干部酒駕醉駕典型案例的通報
為進一步嚴明紀律,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增強紀法意識,筑牢思想防線,桑植縣紀檢部門現將近期查處的3起酒駕醉駕典型案例通報如下:
一、桑植縣五道水鎮黨委原副書記張正醉酒駕駛機動車問題。2021年10月3日,張正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行駛至長張高速公路300km+800m處,在應急車道停車休息時,被高速交警查獲。經檢測,張正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95mg/100ml,屬醉酒駕駛,公安機關對其以涉嫌危險駕駛罪立案偵查。2022年8月,張正被免去黨委副書記、委員職務。2023年3月,張正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一個月、并處罰金1000元。2023年4月,張正受到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處分。
二、桑植縣橋自彎學校原副校長王學紅醉酒駕駛機動車問題。2021年4月22日,王學紅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交警查獲。經檢測,王學紅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44mg/100ml,屬醉酒駕駛,公安機關對其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、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。檢察機關認定王學紅犯罪情節較輕,具有自首、認罪認罰等情節,依法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。2022年3月,王學紅受到留黨察看一年、政務撤職處分,降為義教七級。
三、桑植縣公安局禁毒大隊工作人員陳波萍酒后駕駛機動車問題。2022年8月14日,陳波萍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交警查獲。經檢測,陳波萍血液中酒精含量為32mg/100ml,公安機關對其作出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、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。2023年4月,陳波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。
來源:掌上岳陽經開區、桑植融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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